答疑
发明要符合可专利性需要什么?
一项具备可专利性的发明必须通过若干基本的法律审查测试,但答案取决于具体事实。我们将解释一般规则,并帮助你找到有执照的专利专业人士以获得针对具体案件的指导。
基础可专利性测试
在美国,专利保护一种新的且有用的发明。专利是一种法律权利:如果该发明符合法律要求,就可以在有限时间内阻止他人制造、使用、销售或进口该发明。
大多数实用专利(utility patent)问题主要关注三点:该发明必须是新的、必须是有用的、并且不能只是对现有内容的显而易见的改变。实用专利涵盖事物如何运作。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事物的外观样式,而不是其如何运作。
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会审查申请文件以及现有技术(prior art)。现有技术是指在你的申请(提交)日期之前就已经公开的资料,例如专利、已发布的申请、产品、文章、视频,或公开使用。我们可以帮助你找到有执照的专利律师或注册专利代理人,他们可以对你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。
“新”的含义在实践中是什么
一个常见问题是:该发明是否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披露。你的优先权日(priority date)是USPTO在判断你的申请中什么算“新颖”时所认定的起算日期。
如果同一想法已经公开,那么它可能就不具备专利性。这可能包括:市场上的某个产品、会议上的演讲、网站上的发布内容,或一份专利公开文献。对现有产品做的小幅改动,并不总是足以使其获得专利性。
此外,在你分享或出售发明之后,时间安排方面的规则也可能会产生影响。由于这些规则可能严格且取决于具体事实,在你进行任何公开披露之前,明智的做法是先咨询有执照的专业人士。
有用、非显而易见且描述清楚
“有用”意味着该发明能做一些实际的事情。它不必是革命性的,但必须能用于真实目的并且能够实现。
“非显而易见”意味着:该发明不仅仅是把现有技术简单地拼在一起,或是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轻微改变——也就是说,基于现有技术,该发明不应是通常会被轻易想到或做出的组合或改动。这往往是专利审查中最难的部分之一。
申请文件还必须对发明进行足够清晰的说明,使他人能够理解它是什么,以及如何制造和使用它。专利申请通常包括权利要求(claims)。权利要求是用编号表示的句子;如果专利被授予,这些权利要求就会界定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。
可能符合或可能不符合条件的常见例子
如果满足相关规则,许多类型的发明都可能具备专利性。示例可能包括:一种新的机器、一种制造工艺、一种化学组成(chemical composition)、某些情况下的与软件相关的方法,或一种新的产品外观设计。
并非每个想法都符合条件。仅仅一个宽泛的概念、缺乏真实技术或法律基础的商业方法,或已经为人所知的内容,通常仅凭这些不足以构成专利性。改进有时可能具备专利性,但前提是:该改进必须是新的,且必须是非显而易见的。
如果你不确定哪种保护类型最适合你,那么比较专利、商标和版权可能会有所帮助。了解基础知识或查看我们如何帮助你完成匹配。
如何检查你的下一步
细致的可专利性审查通常从两部分开始:首先进行现有技术(prior art)检索,其次用通俗语言审阅该发明“真正新”的地方。由有执照的专利律师或注册专利代理人可以帮助你判断:提交临时申请(provisional application)还是非临时申请(non-provisional application)更合适。临时申请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提交方式,可以设定较早的申请(提交)日期,但它本身并不会直接成为专利。非临时申请是提交给USPTO、供其审查是否可能授予专利的正式专利申请。
FiledClaim面向寻求帮助的人提供免费服务。我们将你连接到有执照的专利律师或注册专利代理人。参与的专业人士支付的是固定的营销费用,而不是按你的法律费用分成。
通常,一项具备可专利性的发明需要满足:是新的、有用的,并且不是对已公开内容的简单复制或小幅变更。
常见问题
我能在搭建(制造)之前给一个想法申请专利吗?
在成品尚不存在之前,你可能就可以申请专利,但该申请仍必须对发明作出足够清晰的描述,使他人能够理解并使用它。有执照的专利专业人士可以解释你的案件需要达到何种细节程度。
公开披露会损害我的专利权吗?
可能会。公开分享、出售或发布有关发明的细节,可能会影响专利权;且具体规则可能取决于时间安排以及涉及的国家/地区。在你公开披露任何内容之前,先咨询有执照的专利律师或注册专利代理人是明智的做法。
临时和非临时专利申请有什么区别?
临时申请是一种较早提交的方式,有助于确立申请(提交)日期,但它不会被审查,也不会仅凭本身就成为专利。非临时申请是正式申请文件,USPTO会对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可能授予专利。
我在哪里可以核实官方专利信息?
使用USPTO的USPTO.gov来查阅专利规则、表格和官方指导。关于版权,请使用Copyright.gov。若需要针对具体案件的帮助,请咨询有执照的专利律师或注册专利代理人。